6月13日起发联考准考证
本办将于6月13日起发出2008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的准考证,请考生或其受托人携同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和报名表回执于6月13日至6月19日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星期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到本办八楼办事处领取准考证。由受托亲友领取准考证还须提交委托声明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已递交者除外。
经所属中学集体报名的考生,本办会将其准考证交由所属中学派发。
查询电话:83969345(马小姐),83969319 (梁小姐)。